聯合國氣候官員敦促制定更嚴格氣候目標

聯合國首席氣候官員近日表示,全球應該將溫度升幅目標控制在1.5攝氏度以內,而非目前的2攝氏度。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執行秘書長克裏斯提安娜·菲格雷斯(Christiana Figueres)說:“2攝氏度顯然不夠,我們應該考慮1.5度。如果不能把目標設定在1.5度,我們就會陷入大麻煩。”

菲格雷斯表示,全球溫度升高2攝氏度將帶來毀滅性影響,如海平面上升會淹沒低海拔的島嶼和一些濱海國家,一定程度的變暖會嚴重損害撒哈拉以南地區的農業生產。

科學家們評估,2攝氏度是臨界點,一旦超過,氣候變化將帶來不可逆轉的慘重災難。在去年12月聯合國氣候大會中,與會國家達成了2攝氏度的目標,這是世界各國首次設定控制氣候變化的統一目標。

然而,發達國家和一些迅速發展的經濟體都希望能保留2攝氏度的目標,並表示現階段無法設定更嚴格的目標。

菲格雷斯支持40個島嶼國家(隨著海平面的上升他們中有許多正面臨消失)、大多數非洲國家以及欠發達國家。她指出,坎昆會議中各國政府同意重新考慮2攝氏度的目標是基於氣候變化影響的新科學研究。菲格雷斯說:“我不是說2度很容易實現。我現在所爭論的並非是可行性,而是社會正義。”

《衛報》表示,國際能源署公佈了去年能源方面碳排放的記錄。根據科學性的意見,如果按現在情況發展,全球變暖幅度無疑將達到至少3度或4度。在目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排放承諾下,實現控制在2度內的目標的可能性只有60%。

菲格雷斯說,國際能源署的評估加強了溫室氣體緊急行動的必要性。制定更嚴格的目標需要所有國家的努力。

但歐洲氣候基金會氣候外交的專案主管約格·哈斯(J·rg Haas)說,2020年之後才需要做出額外的努力,這使得現在爭取制定嚴格的目標變得容易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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