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貿組織裁決歐盟禁止海豹產品交易未違反全球貿易規則

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22日就挪威、加拿大起訴歐盟限制海豹產品爭端案發佈裁決報告。報告認可歐盟對海豹產品交易採取的限制措施,稱此舉並未違反全球貿易規則,作為主訴方的挪威與加拿大敗訴。

在這起貿易爭端中,加拿大、挪威是主訴方,歐盟是被訴方。2009年,歐洲議會通過了有關禁止海豹產品在歐盟市場交易的議案,包括海豹皮、肉、油脂及其他產品。這一法案,顯然阻斷了北極附近某些有捕殺海豹傳統國家的財路。比如,全球最大的海豹捕殺國加拿大,每年出口到歐盟市場的海豹皮占到其出口總量的三分之一。2009年11月,加拿大和挪威先後將歐盟狀告到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由此進入了為期幾年的爭端解決進程。

這一裁決報告稱,世貿組織認可挪威和加拿大在投訴中所說,歐盟捕殺禁令使他們的海豹產品交易受到影響,但是,動物福利是公共道德問題,並且受到全球的認可,歐盟對此實施貿易禁令無可厚非,而且也沒有違反全球貿易規則。因此,上訴機構維持此前專家組報告的結論,認可歐盟對海豹產品交易發佈的禁令。

挪威、加拿大等國反對捕殺禁令的理由如下:一是捕殺海豹是當地人的傳統和主要商業活動;二是海豹數量巨大,是可持續的,政府對這一產業也在進行監管;三是捕殺方式符合倫理道德標準。與此同時,挪威、加拿大還反守為攻,指責一些歐盟國家至今仍保留獵鹿傳統,商業性的獵鹿活動也很普遍,這同樣違反了對動物的道德。

世貿組織下設的爭端解決機制,主要負責解決各國間的貿易糾紛。基本程式是,首先在世貿機制下,由爭端雙方協商解決;第二步就是,如協商未果,再成立專家組並發佈專家組報告。第三步,如果對專家組報告不服,主訴方可上訴至“上訴機構”,再由上訴機構發佈裁決報告。

關於挪威、加拿大與歐盟之間的這起獵殺海豹的糾紛,世貿組織當天發佈的就是上訴機構的裁決報告。到了這一步,主訴方幾乎沒有任何翻案的可能。根據規則,裁決報告將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通過後正式生效。當事各方應予執行。

應該說,這起貿易爭端的起因不是貿易糾紛,而是動物保護問題。這也是世貿組織首次處理這樣的爭端議題。自2010年歐盟的捕殺禁令生效後,挪威、加拿大的海豹捕獵業已受到很大影響,他們已提前調整戰略,尋找新的出路,而中國市場就是他們瞄上的下一個目標。近年來,全球已有10餘個國家對海豹產品交易頒發禁令,或者已經宣佈打算禁止此類交易。據瞭解,目前中國每年海豹製品進口額大約為100萬美元。而中國人的態度,可能將直接決定海豹的未來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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