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通過立法限售海洋哺乳動物產品

海狗(毛海豹)向來在東方被看成是補品,但是因為獵殺手段殘忍,因此購買海洋哺乳類動物產品遭到強烈的譴責。

臺灣通過法律限制出售鯨魚(鯨豚)類、海豹、海狗等動物為原料生產的產品,最快在1月底實施。

根據新通過的法律,此類產品必須事先經過臺灣農業主管單位的核准,並且限制在出口國之原住民狩獵所得。

由於臺灣幾乎沒有鯨魚類製品銷售市場,因此受到影響最大的是海狗油脂製成的海狗油,含有大量Omega-3(俗稱魚油)的海狗油在臺灣也被視為重要的營養補充品。

臺灣的媒體報導說臺灣在2003年至2009年之間,向世界最大的海狗油出產地——加拿大進口海狗油43萬噸, 進口量世界排名第4,亞洲排名第3,僅次於中國大陸和韓國。

在這個號稱是亞洲第一個限制海洋哺乳類動物產品的法律實施之後,鯨魚(臺灣稱鯨豚類)、海狗、海豹等動物的皮毛、活體、或者相關製品未經特別許可不准進口、展示、銷售。

入境的民眾和遊客也不准帶入此類產品,違者將處以罰款,產品則沒收銷毀。

加拿大和挪威等國家每年定期獵殺大批海豹,屢屢受到國際間強烈的譴責,歐盟和美國早已立法禁止出售此類產品。

在得知臺灣的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第24條之後,臺灣的環保團體表示歡迎,並且說獵殺海豹的手法殘忍,而且海豹油脂含有重金屬,為進補而服用海狗油恐怕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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