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熊业在中国

亚洲黑熊被国际濒临灭绝动物贸易公约(CITES)列入第一类保护动物类别。在过去数千年来,亚洲黑熊因为人们对熊胆的需求而不断遭到捕杀。直到20年前,亚洲才开始寻找替代方法,希望能够让黑熊避免被猎杀取胆的命运。

20世纪80年代初,朝鲜宣布成功发展了一种独一无二的获取熊胆这种“液体黄金”的办法,养熊业由此诞生。亚洲黑熊被人们从野外捕获之后,虽然得以免于一死,但从此却开始了被囚禁的命运。人们在这些黑熊身体植入金属或橡胶导管,把它们关在狭窄的笼子里,定期抽取一定量的胆汁但同时不威胁它们的生存。

几年后,中国也引进了养熊抽胆的方法,养熊业的发展一时间成为许多地方发展经济的热点并且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有关部门认为,发展养熊业一方面能够满足市场对熊胆的需求,另一方面可以减少人们从野外捕猎黑熊的数字。但事实上情况并非如此。随着养熊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尽管捕猎野生黑熊在中国属于违法,但更多的野生黑熊被人从野外捕猎囚禁。根据中国有关部门的统计,从1984年到1989年期间,每年平均有大约1000只野生黑熊被关进养熊场。

1993年,亚洲动物基金的创办人及行政总监吉尔o罗宾森女士开始了对亚洲养熊业的考察和研究。在此期间,她结识了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CWCA)的有关人员,双方开始了对解决这一问题的合作。

1999年,应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以及四川省林业厅的邀请,亚洲动物基金对四川省的11所养熊场进行了考察。这次考察为三方的合作奠定了卓有成效的基础。

2002年7月,亚洲动物基金与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四川省林业厅正式签署了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协议,这也是首个得到了中国政府认可的中国官方部门与境外动物福利团体签订的协议。

根据协议,三方发起的“拯救黑熊”行动有以下三大目标:首先是关闭四川省条件恶劣的养熊场,为首先被解救的500头亚洲黑熊建造救护中心;其次是把关闭养熊场的行动扩展到中国的其它省份;最有意义的是,协议明确声明,行动的最终目标是在中国完全淘汰养熊业,为其它养熊场内的黑熊提供庇护。

协议的内容还包括:亚洲动物基金将向释放黑熊的养熊场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四川省政府将把关闭的养熊场的养殖许可证交给亚洲动物基金,同时按照国家规定不再签发新的养殖许可证。三方还一致同意共同支持熊胆的替代产品的研究和生产,鼓励消费者拒绝使用含有熊胆原料的产品。这一具有历史性意义的合作将改变无数被囚禁、被虐待的亚洲黑熊的命运。

迄今为止,我们已经和中国政府合作关闭了40多家养熊场,拯救了265头黑熊。我们对患病的和生命垂危的黑熊实施了300多次腹部手术,目睹了人类对黑熊惨绝人寰的虐待,这样的残酷不应该在这个现代文明社会中存在。

“我们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展,同时我们正在寻求方法加快2000年协议的实施,帮助亚洲动物基金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拯救仍然在养熊场内受苦的黑熊。”

──黄建华,原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副秘书长

“熊胆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被视作珍贵的药材。在经历了漫长的时间之后,我们才意识到应该发展熊胆的替代品并且彻底淘汰养熊业”

──邓祥遂,原四川省林业厅野生动物保护处处长

“我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养熊业被终止,这太残忍了。我非常喜欢黑熊,不希望看到它们像现在这样受苦。”

──四川省林业厅一位官员

摘自:亚洲动物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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