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行为训练师反对娱乐动物业

尚玉刚是国内首批从事海洋哺乳动物行为训练的专业人员。曾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内水族行业协会邀请参与编写《水生哺乳动物驯养师》国家职业标准教材的编写工作,现为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北京猛禽救助中心康复师,从事猛禽救助与保护工作。

尚玉刚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揭露了人们对待娱乐动物的不人道。

尚玉刚说:“大家常看到的是被训练的动物用于商业表演,就这一点,我是反对的。马戏团的狗熊表演走路,你可能觉得有趣,却不知道这会造成脊椎伤病。”

尚玉刚还说:“我不主张训练海豚,它们被放海洋馆已经很可怜了,还是少干扰为好,更何况很多训练员还用了不科学的,甚至是残忍的方法训练动物,比如打动物。我们国家现在发展了很多海洋馆。一些新建的海洋馆一下子就进上百头海洋哺乳动物,因为很赚钱。在硬件与软件设施都不具备的条件下,动物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其实,野生动物首先就不应该圈养。已经圈养的,可以为了医疗体检做些训练,但少做无聊的表演。一些较发达国家的海洋馆就只是做些简单的展示,海豚就是自在地游来游去。”

针对鹰猎,尚玉刚说:“我不赞成鹰猎。除非是为了猛禽的康复,评估后认为确有必要,否则我们不会训练猛禽的。对于‘鹰猎文化’,有两条需要考虑,一是猛禽的来源,与国外使用繁殖的猛禽不同,在我国的猎鹰都是野生的,如果有很多人去搞鹰猎,那无疑会对野生猛禽种群造成致命的伤害。二是训鹰的技术,传统的训练方法包括‘熬鹰’。这是十分残忍的,值得商榷。从动物学习的角度来说,‘熬鹰’就是‘习惯化’,限制鹰的活动,持续驾鹰24小时乃至48小时或更长,不准它睡觉,不给它食物,强迫它面对各种刺激,最终迫使它屈服。这是一种折磨。”

“猛禽都是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任何饲养、贩卖猛禽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长时间的拴养会给它们的身体带来严重伤害,永远剥夺它们回归自然的机会,甚至导致其死亡。由于人类的非法饲养在我们这里接受救治的猛禽占救助总数的22.8%。希望每个人都拒绝购买、饲养和驯养猛禽,反对残忍、血腥对待动物的行为。”

摘自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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