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过立法限售海洋哺乳动物产品

海狗(毛海豹)向来在东方被看成是补品,但是因为猎杀手段残忍,因此购买海洋哺乳类动物产品遭到强烈的谴责。

台湾通过法律限制出售鲸鱼(鲸豚)类、海豹、海狗等动物为原料生产的产品,最快在1月底实施。

根据新通过的法律,此类产品必须事先经过台湾农业主管单位的核准,并且限制在出口国之原住民狩猎所得。

由于台湾几乎没有鲸鱼类制品销售市场,因此受到影响最大的是海狗油脂制成的海狗油,含有大量Omega-3(俗称鱼油)的海狗油在台湾也被视为重要的营养补充品。

台湾的媒体报道说台湾在2003年至2009年之间,向世界最大的海狗油出产地——加拿大进口海狗油43万吨, 进口量世界排名第4,亚洲排名第3,仅次于中国大陆和韩国。

在这个号称是亚洲第一个限制海洋哺乳类动物产品的法律实施之后,鲸鱼(台湾称鲸豚类)、海狗、海豹等动物的皮毛、活体、或者相关制品未经特别许可不准进口、展示、销售。

入境的民众和游客也不准带入此类产品,违者将处以罚款,产品则没收销毁。

加拿大和挪威等国家每年定期猎杀大批海豹,屡屡受到国际间强烈的谴责,欧盟和美国早已立法禁止出售此类产品。

在得知台湾的立法院三读通过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4条之后,台湾的环保团体表示欢迎,并且说猎杀海豹的手法残忍,而且海豹油脂含有重金属,为进补而服用海狗油恐怕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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