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實驗的罪惡

動物實驗在道德上或科學上都沒有正當理由。那些在做動物實驗的人指控反動物實驗者對動物“用情至深”,他們自私且自以為是地認為問題很簡單:犧牲動物生命是為了救人。然而相對的,反動物實驗人士認為問“救老鼠和救孩子哪個重要”是無稽的,他們提出另一個角度:“為什麼不努力兩個都救呢?”“為什麼強迫人們掉入只能二選一的罪惡中呢?”

科學奠基在研究結果支持對人與非人動物殘酷的研究方法,因為這樣能以最低的方法達到最高的成果。動物實驗是“壞科學”,18世紀的英國哲學家邊沁說:“問題不在他們是否有心智?或是有沒有說話的能力?而在於他們是否有感受苦樂的能力?”

很明顯地,如果拿人類來做活體解剖,他們感受到的痛苦總量既不依於溝通能力,也不依於解決問題的能力──天才與蠢才感受到的痛苦是一樣的。同樣的,非人類動物感受到的痛苦跟人類也是一樣,那些認為痛苦是罪惡的人,到底他們是基於人道?還是基於維護他們的職業?

摘自:人民網環保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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