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控告日本“商業捕鯨”案在海牙國際法院開審

6月26日,澳大利亞控告日本以“科學研究”為名而進行商業捕鯨的訴訟案在國際法院正式開庭審理。支持澳大利亞立場的新西蘭也將在審理過程中申明自己的觀點。預計,這場“官司”的審理將至少持續幾個月的時間,但法院的最終裁決將具有約束性。

澳大利亞司法部法律顧問坎貝爾(Bill Campbell)代表原告一方進行聽證陳述。在今後的四天當中,國際法院的法官將集中聽取澳大利亞一方的陳述,然後在下個星期將依次聽取日本和新西蘭的陳述。

澳大利亞在2010年5月31日正式將日本“告上法庭”。它在向國際法院提出的控告中稱,日本根據所謂的“第二階段鯨類研究專案”而持續進行的大規模捕鯨活動違反了《國際捕鯨管制公約》的相關規定,未能履行保護海洋哺乳動物和海洋環境的義務。澳大利亞在訴訟書中要求日本停止“第二階段鯨類研究專案”;取消所有允許進行相關捕鯨活動的授權、許可證或執照;在其捕鯨活動明確符合國際法規定的義務之前,做出保證不再根據“第二階段鯨類研究專案”從事新的捕鯨活動。

1946年,美國等15個國家在華盛頓簽署《國際捕鯨公約》,公約於1948年生效。根據該公約而設立的“國際捕鯨委員會”在1986年通過《全球禁止捕鯨公約》,禁止商業捕鯨,但允許捕鯨用於科學研究。1986年國際《禁止捕鯨公約》生效後,包括日本在內的世界各國宣佈放棄商業捕鯨。

1988年日本推出“鯨類研究專案”,每年在南極洲海域大約捕殺1000頭鯨。日本堅稱捕鯨活動是為了科學研究目的,但鯨肉被用來在商業市場出售。日本同時表示,每年的捕鯨活動還有其深層的文化原因。

按照安排,國際法院此次“捕鯨案”聽證將會持續到7月16日。但法院最後裁決結果預計需要在幾個月後才能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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